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发改委获悉,自11月23日零时起,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运营的巡游燃油出租小汽车收取的燃油附加费由现行3元/车次调整为2元/车次。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从11月16日24时起,92号(国V)汽油最高零售价由7.70元/升下调为7.29元/升。按照我市出租小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和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燃油附加费,亦是为了及时反映国内成品油价格变化对出租小汽车运营的影响。 (记者贾婧媛)